(三)确定面试资格人选
考生资格审查为初选和现场资格复审两个阶段进行:
1.面试资格初审(仅限线上报名人员)。在考生线上递交报名材料后,工作人员将对线上报名人员的材料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将被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2.面试资格复审。线下报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程序。面试资格复审时,由相应招聘学校组织工作人员现场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考生要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并持有效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所报名的招聘学校确定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8月12日;
2.面试地点:宾阳县凤凰小学(宾阳县宾州镇康源路66号);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或说课(具体由招聘学校确定),面试时间共30分钟,其中备课20分钟,试讲或说课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依次递补签约)。
(六)签约
拟聘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为能够顺利签约,要求每一位考生来应聘时要务必带上就业协议书。
(七)体检
拟聘人选在签订协议后,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县人社部门资格审查,报县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签订服务年限最少五年的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九)待遇
1.聘用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2.根据《宾阳县2014年党代会年会重点(教育事业振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精神,实施优秀人才引进奖励措施,对“双选”应聘到我县教育系统工作且签订了就业协议(需在签约学校服务满五年)的大学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万元的安家费。根据《宾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宾办发[2017]69号)精神,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合同服务年限在5年及5年以上,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博士研究生人才安家费补贴8万元,硕士研究生人才安家费补贴3万元,并在租房补贴、户籍落户、子女入学、岗位聘任、健康体检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对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通过公开考录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且正常缴费12个月以上的,在户籍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如系“985”“211”高校毕业,县财政一次性给予人才安家费补贴2万元(同时可申请享受租房补贴或免房租入住人才公寓)。
五、其他
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宾阳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农老师,0771-8229591。
附件:2020年南宁市宾阳县免笔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宾阳县教育局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