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整招聘人数至符合开考条件,减少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招聘岗位。
5、笔试准考证自行打印时间: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8月19日-8月21日按钉钉内公告内的说明,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6、考场安排。根据报名情况,采用高考编排程序确定同科目考生的考场及考号。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内容。
3、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确定。
4、应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14天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进行考前14天的健康申报。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自7日起连续打卡上报考前14天体温。考生进入考点时,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以及14天健康打卡记录,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进入隔离考场考试。
参照河北省四级联考规定,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考生可于2020年8月24日根据钉钉内公告的说明,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面试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对于资格复审过程中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
报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学科的,面试内容为枣强县相应学科九(八)年级义务教育教材;
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面试内容为枣强县相应学科六年级义务教育教材。
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面试内容为枣强县幼儿园大班相关教材。
5、面试分数和方法。
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生按抽签顺序号到备课室按指定的课程进行备课,由工作人员引领到面试室进行说课,考生进入面试室,报告序号开始说课,不得透露姓名、不介绍个人情况。由评委按照评分细则逐项打分,当场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面试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组织。
面试评委小组均从异地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的人员担任。总成绩合成。
7、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用人单位、每学科招聘的指标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每学科拟招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优先进入综合考核和体检。
(五)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及体检的人员并进行公示。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档案根据报名要求条件进行审核,通过档案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和县编办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一旦被正式录用,在录用单位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在枣强县教育系统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规定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出,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五、监督措施
1、此次招聘教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2、县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将进行全程监督,对考生采取考前逐人及考场内录像,以防替考现象的发生;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是考生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期间由公安干警担任考点的警卫工作,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85661818224263。
4、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在枣强县人民政府网站(枣强县教育局公众号)公布,应聘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另行通知。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在枣强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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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