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和缴费结束,如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则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3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等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以录取,分数线根据具体考试情况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追加招聘计划。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复审和录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峄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代课教师应聘,需单位出具2020年4月前工资单和任教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审查合格人员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据考试成绩择岗录用。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聘任的,可以从中择优聘任。原学校没有岗位,可选择到其他有岗位的学校应聘。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二次聘任无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每月2600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400元,按绩效考核结果,期末一次性发放,同时为其缴纳“五险”。工资和“五险”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服务期满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经单位考核,实绩考核B级以上,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在服务期内无有偿家教等违纪行为,将按年适当提高合同制教师待遇。
六、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政策咨询电话:0632-7716029(区教体局政工股)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