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报考心理学岗位的另需提供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报考中学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本人的相关证书及材料,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居民身份证。
5.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理。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前,考生须进行“安康码”核验和测量体温,“黄码”“红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6.资格复审由县教体局现场组织。
7.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
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为:9月3日下午2:30-5:30,地点为:庐江县教体局人事科。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现场办理面试确认手续,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每人80元的标准缴纳面试费用。
二、面试安排
1.报考音乐学科的,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钢琴弹唱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生上课、钢琴弹唱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备课时,发放无生上课的课题及钢琴弹唱曲谱,准备时间为30分钟,考生按照指定的内容进行准备。无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上课结束后即进入钢琴弹唱环节,考生按照指定的曲谱现场边弹边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报考体育学科的,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室内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生上课、室内技能展示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考生按照指定的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上课结束后考生现场展示指定的四项体育教学基本技能,技能展示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
3.报考美术学科的,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和静物素描(图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无生上课、静物素描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考生根据指定的图片现场进行素描,时间为60分钟。素描结束后再进行无生上课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考生按照指定的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报考其他学科的,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本次面试不指定教材和培训机构。
咨询电话:0551-87338900(庐江县教体局)
0551-87312016(庐江县人社局)
庐江县教育体育局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