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另行通知。如同一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均未达到80分,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根据后续组织考察结果、个人综合素质等情况确认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闽教师〔2018〕20号)执行。由主办方确定医院集中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考察人选原则按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体检合格者中确定,同一岗位面试最高成绩相同的同时纳入考察。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分析,并复核其报考资格,对考察人选是否胜任招聘岗位作出评价并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若出现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3)体检不合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者;(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3、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含工资、绩效奖励、“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对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给予年终奖励,年薪一般不低于12万元,根据聘用人员实际情况确定。
2、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晋安区发放5万元人才配套奖励金;符合条件的人才还可享受省、市人才政策配套奖励。
3、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在三年内免费入住福州市人才公寓(东二环)。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咨询电话:0591-83994197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六、其它
1、为聘用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合理制定配套考核管理办法,出台各项激励机制,为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精心设计培养方案,助力教师成长。
2、副校长、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等岗位未招满可调剂岗位使用。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10月下旬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晋安区教育局。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晋安区教育局所有。
福州市晋安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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