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达不到7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若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时,则面试成绩必须75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注意事项
1、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15分钟(7:45)进入考点报到,8:00未到达候测室视为放弃。不得穿制服或带有标志性的服装,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面试人员编写片段教学设计时所用教材由考点提供,其它任何资料不得带入备课室和面试室。
4、面试人员在编写片段教学设计和面试时,不能涉及姓名、毕业学校、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5、面试人员必须服从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不得互相交流串场、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地点。
6、面试流程:
7、联系电话:0599-8069867、8069872(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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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2020 学年延平区属中、小学教材使用版本.pdf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