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院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院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若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发放,可持毕业学校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371-86638399。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与答辩)。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考试相关信息,请应聘者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需携带“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通知单”(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和“身份证”,按时到学院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学院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试讲与答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根据学院公布的面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方式进行,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其中试讲部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科研、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学院成立面试工作小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招聘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招聘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博士岗位招聘,不受以上比例限制。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察
学院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综合考察与把关。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如考察出现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7674258(学院纪委(监察处));
0371-69691011(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