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员在所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我局规定时间内到人事股③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认定范围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县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合格毕业证;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指定医院为浦北县人民医院(一楼体检科,联系电话8218737,体检表用A4纸双面自行打印),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现场确认要查看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8.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五、现场确认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浦北县教育局人事股③。
联系人:邱红、黄玲、高堂钧;联系电话:0777-8211322。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