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0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地点:顺平县卫健局三楼会议室,地址:顺平县纬十一街。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考生需从公开邮箱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同上述资料一并交资格复审人员。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12月3日9:00至17:00登录公开邮箱自行打印《面试须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须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2020年12月8日在公开邮箱查询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时间、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县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材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顺平县人民政府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根据核发的《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4、拟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顺平县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顺平县人社局:0312-7616380
顺平县卫健局:0312-7616275
监督电话:顺平县纪委0312-7629759
附件:1、顺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顺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考生防疫须知及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4、报名资格复审表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