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其中,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满分分别为100分。笔试、面试均由我校统一组织。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40%。
1.笔试
(1)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于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工商学校网公布通知。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基础知识,不设合格分数线,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工商学校网公布通知。
(5)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个别岗位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符合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件相关规定)经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
(1)根据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确因需要进人的,报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否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工商学校网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我校将现场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时到指定地点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交工作人员审核,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是进行拟聘岗位课程的讲授,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试讲应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几个要素(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进行考评。结构化面试是对应聘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广西工商学校网站和广西工商学校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经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满分值的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达不到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我校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当同一岗位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可以突破比例进入考核。考核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由我校成立2人及以上考核组。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人事档案审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提出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如体检不合格可按报考该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对于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广西工商学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名称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核、聘用、入编、工资等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享受自治区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3210732,0771-5530325/5301356。
(三)招聘联系人:玉老师,联系电话:0771-3210889。
附件:
1.广西工商学校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广西工商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工商学校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