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岗位
该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两个环节。
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该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试讲: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试讲环节。根据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5,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入围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将根据该岗位和专业提前三天发送至应聘者报名所填电子邮箱。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2-4号岗位
该岗位考试分为专业面试、笔试、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四个环节。
①专业面试:所有报名应聘该岗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技能、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能力等。
设置专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专业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②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合格且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③试讲: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试讲环节。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5,则按实际合格人数入围试讲。试讲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试讲内容将根据所报岗位和专业提前三天发送至应聘者报名所填电子邮箱。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④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试讲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3)5-6号岗位
该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①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实际合格人数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②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聘数1:3的总比例按男、女两组分别确定入围面试人员。5号岗位的入围人数确定男生15人,女生18人;6号岗位的入围人数确定男生12人,女生12人。当一方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入围人数时,根据另一方笔试合格成绩排名先后补足入围人员。与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5号岗位面试采取理论宣讲和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
6号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5-6号岗位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1号和5-6号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2-4号岗位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经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应聘1-4号岗位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递补1次;应聘5-6号岗位的,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女子学院人事处网页、湖南女子学院人才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学院编制内同类同级人员核发工资及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731—82766126(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2772216(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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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女子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女子学院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