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分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具体面试批次、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1.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2.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学校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5年。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职业年金统筹。
东营市对新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5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0元人才补贴,硕士研究生3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人才补贴。其他相关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下列人员有关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
1.教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教授四级岗位,给予20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专家工作室。
2.副教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具有博士学位的可聘用副教授二级岗位,具有硕士学位的可聘用副教授三级岗位,给予10-15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3-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专家工作室。
3.博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可聘用讲师一级岗位。科研业绩条件达到学校预聘副教授岗位要求的,可聘用副教授三级岗位。给予6万元安家费和购房补贴,提供3-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配备博士工作室,同时享受博士津贴。
(三)符合东营市和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范围的人员,另外享受东营市高层次人才补贴,相关待遇可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协商确定。
五、其他事项
有关招聘工作安排和计划分批次完成情况,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
招聘工作在东营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57061
联系电话:0546-7396328、7396031、7396018
学校网址:www.slcupc.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21年度招聘计划汇总表..xlsx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