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工作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学校研究同意后,在学校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以校聘方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管理参照在编人员。除职业年金外,校聘人员工资福利等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应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到学校签订三方协议,逾期取消拟聘资格,考核结果无效。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报到。
历届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同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六、工作监督
专任教师招聘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57-2875950,信访举报邮箱:xfjb@ahszu.edu.cn。
七、其他
(一)按照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
(二)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园区宿州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557-2871083
联系人:段老师
宿州学院2021年度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招聘计划.xlsx
附件二:
宿州学院人才招聘网上报名流程
进入宿州学院官网界面,点击公共服务、更多,进入人才招聘系统,点击社会招聘,进行账号注册。
具体操作流程:
1.注册—维护个人信息,核对后,点击提交;
2.提示维护个人简历,有星号的为必填项目;
3.某一类信息维护完成,核对、保存后,点击下一步;
4.学习经历可以添加多条,如若添加多条,请点击保存并添加,否则,点击保存进入下一步。此项信息维护最高学历和学位即可,具体信息可以维护在上传的简历附件中;
5.附件上传,可以上传压缩文件,或其他类型文件,请上传与应聘有关的附件;
6.查看已经填报的招聘岗位信息;
7.申请岗位和撤销申请。
填写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难问题,请联系宿州学院人事处,电话:0557—287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