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
(2)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上机测试+面试”方式。
(3)专职辅导员、公寓辅导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主题班会+面试”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实施办法》。
(四)成绩合成。
(1)专任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
(2)管理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上机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3)专职辅导员、公寓辅导员岗位:笔试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主题班会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最终成绩合成规则见附件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实施办法》。最终成绩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人选。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再相同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资格复审。
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历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等);
5.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7.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书;
8.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9.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人选,将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通知,见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附件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
(六)体检考察。
1.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如体检不合格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政审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审环节不予合格。
(七)进行公示。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天。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照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本人在规定时间携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能够正常毕业并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执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院人字〔2020〕28号)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执行。具体招聘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5803、63865767。
六、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处电话:0551-63865080、63865811
联系人:汪老师、吕老师
报考人员如需了解学院具体情况,请登录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aftvc.com。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实施办法 --20201207修改定版.docx
附件2: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20201207修改定版.xls
附件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01207修改定版 .xls
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