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引进工作各阶段结果均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h.gov.cn)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考生的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列为我县事业编制。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引进对象进行考核,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解聘。
五、纪律与监督
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人大、政协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待遇及优惠政策
根据《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放宽至全日制一本学历的引进人才不享受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具体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发放期限为3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的正高职称的人才,每人5000元/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人才,每人4000元/月;具有“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原985、211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每人3000元/月。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待引进人才调离我县或在我县购房后收回。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县城购买首套商品房,给予购房补贴,对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职称的人才,补贴30万元;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职称的人才,补贴15万元;具有“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原985、211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的人才,补贴10万元。
5.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6.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7.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进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建立健全引进人才市情县情研修、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制度。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经公示拟聘用后或聘用后放弃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公开引进、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
4.引进人才服务期均为5年,一经聘用后,在服务年限内不能调离本县,对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调离我县的,期间享受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应当全额退回县财政。国家政策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本次引进政策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746—2325641
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323196
监督电话:
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746—2320811
附件:
附件1:《江华瑶族自治县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江华瑶族自治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教育人才需求目录》.xlsx
附件3:《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江华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