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季河北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分两个环节:试讲、答辩。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板书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考生向专家组提交申请任教学科范围内的三节课完整教案,专家组在考生准备的三个教案中任意指定一个作为试讲内容。 
  专家组根据考试要求,结合试讲情况提出两个以上题目,考生任选一个进行答辩。 
  (二)考试步骤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石家庄指定地点考试(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2、试讲(说课)。考生首先做自我简介;对试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进行说明;进行正式试讲;答辩。 
  (三)考试时间要求 
  考试分两天举行,11月17日上午9点—12点;下午2点—6点; 
  11月18日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6点。 
  考生具体考试时间详见考试地点的时间安排表。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30分钟前进入备课室准备。考试开始10分钟前仍未报到确认身份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不再安排补测。 
  (四)考试分值和等级 
  实行百分制,均分四个等级:85分以上为A、70分至84分为B、60分至69分为C、59分以下为D,其中D等为不合格。
具体分值详见附件
附表一: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试讲评价表
测试对象: 测试号: 身份证号码:
|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价标准 | 得分 | 
| 教学达标情况 | 10 | 完全达到目标要求 |  | 
| 重点难点把握 | 10 | 把握准确,效果好, |  | 
| 教学方法选择 | 10 | 与内容任务相适应 |  | 
| 口语表达技能 | 10 | 清晰、规范、流利 |  | 
| 板书技能 | 10 | 形式规范、内容合适 |  | 
| 教学体态仪表 | 10 | 庄重和蔼,举目适度 |  | 
| 时间掌握 | 10 | 分配合理,按时结束 |  | 
| 合 计 |  |  |  | 
| 测试站: 专家组: 测试科目: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
附表二: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面试(答辩)评价表
测试对象: 测试号: 身份证号码:
| 评价指标 | 权重 | 评价标准 | 得分 | 
| 内 容 | 5 | 内容正确、阐述深刻 |  | 
| 逻辑思路 | 5 | 思路清晰、论述有力 |  | 
| 口语表达 | 5 | 清晰、流利,有感染力 |  | 
| 体态仪容 | 5 | 稳重、大方,姿势手势适度 |  | 
| 应变能力 | 5 | 应变自如,对策机智、合理 |  | 
| 综合印象 | 5 | 根据其他方面印象综合打分 |  | 
| 合 计 |  |  |  | 
| 测试站: 专家组: 测试科目: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
附表三: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结果汇总表
测试对象: 测试号: 身份证号码:
| 项目 | 试讲 | 答辩 | 
| 分值 | 70 | 30 | 
| 得分 |  |  | 
| 等级 |  | |
| 测试结果 | 测试科目: 专家意见 组长签名: | |
| 测试站: 专家组: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