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面试后入围笔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其他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笔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5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25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和思辨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招录人数1:25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初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见初试准考证,考生也可登录镇江市教育信息网进行查看。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教学和答辩,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采取百分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面试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具体见面试准考证,考生也可登录镇江市教育信息网进行查看,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笔试成绩以50分为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笔试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具体见笔试准考证,考生也可登录镇江市教育信息网进行查看,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笔试人员按规定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教育信息网公告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教育信息网、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市教育局网站、镇江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一)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二)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8月20日前未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1年8月20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录用后2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511-85590761(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1-88916341(镇江市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511-84425552(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
监督电话:0511-88916331(镇江市教育局);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镇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镇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镇江市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