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于在国内取得最高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完成博士后研究的回国人员,2020年9月30日之前回国的,应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若2020年9月30日前未来得及办理或2020年10月1日以后回国的,应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第二项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提供本人的教学与研究方向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及奖励情况(论文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二)考核方式
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知识结构、语言表达等。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江苏海洋大学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
3.所有岗位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试讲和面试任一单项成绩未达标,考核即为不合格。
四、体检、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合格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海洋大学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海洋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约定的试用考察期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海洋大学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工作。
咨询电话:0518-85895084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海洋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5895032
联系人:何老师、徐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海洋大学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