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没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2.由于受疫情影响,非广西师范大学的在校生如需参加本次招聘会,请填报《广西师范大学进校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广西师范大学进校应聘人员信息报送表》并于2021年3月24日前将两表电子版发送至应聘学校电子邮箱,同时打印好纸质版后携带前往广西师范大学招聘站点参加招聘会。
3.应聘人员入场持健康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入校。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校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五、其他有关手续
(一)考察。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负责拟聘人员的考察工作。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待遇
(一)标明“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教师纳入编制管理,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玉林市规定的教师待遇。
(二)采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由玉林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七、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0775-2684011(玉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75-2684008(玉林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75-2685868(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75-2673373(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1.2021年3月玉林高级中学、玉林市第十中学赴广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广西师范大学进校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玉林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