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附件4填写,手写签名,拍照上传)
(8)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工作,于4月8日前完成相关工作。招聘单位组成审核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初审。
如报名人数不达面试考核1:4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资格复审
视频考核入围的考生须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考核。复审时间:2021年4月16日,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城校区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复印件提交给工作人员)
(1)内地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完整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在校期间成绩单;
(4)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类别认定层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或相关成绩证明材料;
(5)个人简历表(打印填写附件3《个人简历表》);
(6)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附件4填写,手写签名)
(7)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考核
考核分视频考核和面试考核两个环节,视频考核分数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为100分,考生面试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视频考核
招聘单位于4月13日前完成对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的试讲视频考核工作,根据考生视频表现进行打分。同岗位按视频考核成绩从高到低1:4进入面试考核环节。4月14日发布入围资格复审及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2.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拟定于2021年4月17日-18日进行,考核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城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评委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进行考核,该环节主要包括试讲、答题。试讲课题统一提前一天向考生公布,考核当天考生现场抽签按顺序参加试讲、答题。
在面试考核环节,试讲、答题两项分数占比分别为70%、30%。面试考核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成绩均不计入总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
分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体检时间和地点:指定三甲医院,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程序、项目、纪律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考察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和入职背景审查。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南城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由教育管理中心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期间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待遇按照一年合同期的临聘教师待遇发放(毕业生及初级职称年薪104800元/年,研究生或中级职称年薪134400元/年,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期间工作表现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在合同期内,除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中途辞职。
(九)其他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
五、
其他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应届毕业生因考试不合格、论文答辩不通过和纪律处分等个人原因未能于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或毕业证明文件上的毕业时间为准。
(四)未能通过入职背景审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和从事教师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近两年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6.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七)考生应如实报告个人健康情况,如考生隐瞒不适合从事教师岗位的疾病,一经发现,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本方案有关事宜解释权归东莞市南城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和东莞市南城教育管理中心所有。
咨询电话:0769-22880342,0769-22417015。
招聘工作QQ群:
南城华师招聘合同教师群1154891689
报名邮箱:
初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zxzpyz@126.com
初中物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zxzpez@126.com
小学语文教师一组:xxywyz@126.com
小学语文教师二组:xxywez@126.com
小学数学教师一组:xxsxyz@126.com
小学数学教师二组:xxsxez@126.com
小学英语学科:xxyyjszp@126.com
小学科学、综合实践、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学科:xxzhkzp@126.com
南城教育网:http://ncjy.jyjx.dgjy.net/
南城阳光教育公众号:
附件
1.东莞市南城街道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1年公办中小学编制外合同教师时间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