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暂定于2021年4月17日进行,考试地点为郫都校区(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1年4月21日18:00前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准考证号)至邮箱873478218@qq.com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1年4月23日18:00前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成都工业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成都工业学院负责进行,郫都校区招聘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为郫都校区,宜宾校区招聘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为宜宾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1年4月26日由成都工业学院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含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若尚未取得学位证、毕业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贴面试通知书使用);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其中①至④项为必备材料(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第⑤项)。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工业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为郫都校区,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工业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成都工业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成都工业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成都工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姓名、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考生报到后若人事档案经审查发现有违纪、违法等行为的,学校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学校按照《成都工业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成工院〔2020〕118号)相关规定考核管理,见附件2。
八、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成都工业学院在成都工业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报名考试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考务咨询电话:028-87992237
监督电话:028-87992159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中信大道二段1号
附件:
1.成都工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成都工业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