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方式: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教学兼财务”岗位的考生按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上微型课。
4.面试成绩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5.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公布考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1.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
3.考生可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查询综合成绩。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及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终审。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同一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招聘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在雨湖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列入雨湖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五、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雨湖区教育局0731-58256814、58257665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0731-58205873
举报电话:雨湖区纪监委12388
附件:
3.报名二维码
考生在2021年3月31日8:00-4月2日17:30登陆“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官网”(www.xtyh.gov.cn),通过手机微信扫二维码,进行报名。
雨湖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