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1年4月1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的报名成功者于2021年4月15日9:00—4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和南通创新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如人数不足,可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二)资格复审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本科及以上岗位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布。应聘研究生岗位和经查询进入本科及以上岗位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提前申领“苏康码”,参加资格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复审要求。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有关材料要求如下:
2021年毕业生及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2019、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⑤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⑥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二寸证件照(1张);②身份证;③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④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⑤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3.复审人选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和南通创新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
4.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报考研究生岗位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考核组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综合能力素质考核,主要是通过适岗评价,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未达60分直接淘汰。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从综合能力素质考核成绩合格者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人数不足,按实开考)。
5.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5分钟左右(包括上微型课和答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3.报考研究生招聘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报考本科及以上招聘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相应承诺书。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视为放弃。如有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从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研究生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此后不再递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三)公示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和南通市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南通市教育局网和南通创新区、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2021年毕业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3年。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
0513—59000061(中共南通创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0513-85098832(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59000067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0513—85098840南通市教育局人事处(教师工作处),0513—69969660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0513—69969306,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0513—69905009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3—590002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南通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南通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