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统一制定,经镇江新区组织部核准同意后,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类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约占20%),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可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方式为模拟教学和答辩。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30%、70%比例合成。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镇江新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jna.gov.cn/)、镇江新区教育网站(http://jxqjy.zje.net.cn/)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0511-80825663(新区社会发展局);
监督电话:0511-83175019(新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
0511-83378271(新区组织部)。
本招聘公告由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2.镇江新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