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师招聘考试和资格复审
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日期:初定2021年4月2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情以邮件为准。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将在考试一周后公布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om.cn)。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生可自行上网查阅。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另行邮件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上交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
1.《应聘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材料:
⑴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⑵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获奖证书:在高校学习期间或从教以来所获各类荣誉证书。
第2~5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审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试教(按占比70%计)和综合面试(按占比30%计)相结合的方式,试教内容为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进行备课。其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须增考专业技能测试,试教分与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面试总分的35%。
3.面试的成绩将公布于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om.cn)。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公示、录用及管理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到指定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中区华东师范大学苏州湾实验小学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签约、鉴证、报到等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考生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转至吴中区教育局档案室。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解决。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om.cn)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吴中区教育局和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或政审以及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由太湖新城管委会决定是否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的管理人员和教师按照区政府办《太湖新城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方式及管理机制协调会会议纪要》进行管理,性质为“太湖新城合同制教师”,签订“太湖新城合同制教师”聘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参照事业同类在编人员执行。聘用的教师需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本次招聘的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年金模式,薪资报酬具有竞争力。所有人员均可享受吴中太湖新城人才引育政策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6593235。
九、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新城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589639。
附件2:《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华东师范大学苏州湾实验小学招聘“公办学校管理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3:《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华东师范大学苏州湾实验小学公开招聘骨干教师职位表》.doc
附件4:《2021年苏州市吴中区华东师范大学苏州湾实验小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doc
附件5:《华东师范大学苏州湾实验小学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吴中太湖新城管委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