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一天上午10点前提交。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须在面试后2个月内提供。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未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或微信群通知进入面试环节。
(三)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采取试讲和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5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员。
(五)考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招聘计划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或复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拟聘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书面通知其结果,通知书中应明确依据、事实、结论、救济途径和期限等。送达程序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低于10年,实行试用期制度。
四、薪酬待遇
执行烟台开发区公办学校薪酬标准;符合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标准的,按照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政策规定提供相应待遇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等行为,将随时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本次面向全国招聘高中骨干教师实行全年招聘,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分批次组织考试、考察。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咨询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址:http://www.yeda.gov.cn/col/col33545/index.html
本简章由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高中骨干教师岗位计划及条件.xlsx
2.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高中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4.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招聘高中骨干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