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测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专业测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5.体检与考察
市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均须提前申领安徽省“安康码”,并根据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
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其他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专业测试。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安徽省“安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如无相关症状,应提供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在来报名地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方可参加现场报名、专业测试。如出现相关症状,须在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现场报名、专业测试。
3.如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亳州市教育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125915(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8-5132010(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
1.2021年亳州市直学校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亳州市教育局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