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考生报名后,招聘组织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在2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2日内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7:00。
3.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应于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21年5月31日24:00,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待定,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ongyishi.gov.cn)上公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和报名登记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等招聘环节必须出示的证件,报名登记表是面试资格确认环节必须提供的材料。请考生妥善保管以上证件材料,遗失不补。
注意事项:
⑴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时,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可调剂到其他学科。核减或取消岗位、调剂岗位的信息于报名缴费结束后3日内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可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选报或不符合选报条件的考生,退还所缴考务费。
⑵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⑶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⑷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在巩义服务的河南省“三支一扶”计划、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巩义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人员。以上人员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者,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获三等功的另加4分,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6分,多次立功的按最高等级奖励加分,只计一次,不累加。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加一项。
以上申请加分人员网上报名缴费完成后,于2021年6月1日到巩义市教育局(嵩山路114号)203室现场办理手续。提交以下加分材料:项目服务证书(属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的考生,还需提供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证明)、“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年度考核表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退役(立功)证书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⑸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正常缴费,于2021年6月1日到巩义市教育局203室(嵩山路114号)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办理退费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⑹考生报名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和报名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371-64350712、64583516、69580019、69580016。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
(1)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和法规、教材教法、班级管理,占30分;
(2)专业知识:包括申报岗位的基础专业知识和技能,占7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最终成绩=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加分
笔试成绩可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招聘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均取消面试资格。按相应岗位面试人员缺额,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⑴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特长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教材及内容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公布。
⑵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
1.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按照拟招聘人数1:1.2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招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某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调查了解、实地查证、审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等。
2.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相应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额递补。递补时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考察对象,递补考察对象须体检合格。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根据工作需要,由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综合用人单位需求及拟聘用人员教师资格证等情况,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未按规定时间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具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笔试准考证打印通知、笔试成绩查询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资格确认通知、面试成绩及体检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事项均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在招聘考试期间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对于因缺考造成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其相应规定将在面试通知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能向巩义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4350712、64583516
巩义市教师招聘工作组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