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要求提供自大专起所有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书打印件;2021届毕业生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
①教师资格证。报考新任教师岗位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应聘人员,若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允许暂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待正式报到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②普通话证书。2021届毕业生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往届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最高学历层次为大专的省外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国外或港澳等地区学历学位证书,另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相关证明或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正式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招考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需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
9.报考职专专业课教师岗位(37-47号岗位),属“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的,另需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属具有相应企业工作经验的,另需提供相应专业企业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工作3年及以上,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手写签名,标注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另附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应专业岗位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
10.报考在职教师岗位(62-70号岗位)另需提供相应学科岗位的职称证书及在职在岗证明;其中报考幼儿园在职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县(市)区级及以上幼儿园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证明材料。
11.报考3、6、9、11、52号岗位的另需提供由福州市兵役机关批准的入伍及退役证明。
12.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取得时间详见本批次招聘公告。其他尚未提及的材料详见公告。
(四)审核流程
1.校门口出示身份证、《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入校。
2.校体育馆内取号窗口按序取号,取号后在等待区就座等候,根据电子屏幕及广播提示分别至相应审核窗口进行审核。因个人原因导致过号的需重新取号。
3.审核结束,签字确认无误后离开审核地点避免逗留。材料需补件的人员需在座位上等候电子屏幕提示后再次审核补件材料。
4.面试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人员需到复核窗口进行再次确认。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时间截止5月24日下午18:00,之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教育网公布。
四、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拟定于6月5—6日,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咨询电话:83376761
附件
2.市属学校招考教师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pdf
市属学校教师招考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及审核表
1.2021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
2.2021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面试资格审核表(空表).doc
3.2021年福州市属学校教师招考面试资格审核表(示例).doc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