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心理学等,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课程标准、学科基本素养和能力等;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相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审查
1.进入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查询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本人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进入综合考察的资格。取得综合考察资格的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示。
体育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技能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员。
其余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综合考察人员。
2.进入综合考察人员资格审查
进入范围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英语、音乐、美术岗位、非技能岗位考生缴纳考务费70元。凡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综合考察资格。因取消综合考察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请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查:
(1)《报名登记表》1份、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教师资格证(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单)。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出具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
(2)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现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时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
(3)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时(未入编人员),还须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单位缴纳保险证明、与任教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两年以上的任教证明。
(4)报考有任教经历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中小学初级职称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如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审查合格通过人员,当场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
(四)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综合考察方法。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综合考察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模拟上课和答辩)两种方式;体育岗位、非技能岗位采用面试(模拟上课和答辩)方式进行;财务岗位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
1.技能测试
英语、音乐、美术岗位的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测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按照每个测评项目的比例,累计相加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答辩两个环节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育教学目的的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为应聘者的得分(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场设监督席,在现场对考试程序进行监督。各环节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技能岗位按照笔试占30%、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40%的比例;非技能岗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财务岗位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名单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本人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模拟上课(财务岗位组织面试答辩),按照模拟上课(财务岗位面试答辩)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以及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组,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选择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对招聘的教师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确定工资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培训。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属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无任教经历岗位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八、其他
天桥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0998128、80998129
附件:
1.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及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证明.doc
3.2021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说明.doc
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