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将组织引进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核考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引进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及领取考核或面试通知单时间将由市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三)考试考核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见考核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试讲。
3.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
本市各学段现行教材,具体册别待定。
(2)面试具体内容。
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4.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而后实行封闭管理。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试讲。
(四)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1.同一岗位根据引进计划数依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2.同一岗位有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时,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员直接考核确定为引进考察对象;如该岗位引进计划数有空缺,其余符合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遇末位同分情况,再加试一次面试(内容另定),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3.同一岗位特别优秀的教师人才报名人数多于引进计划数时,加试面试,根据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引进考察对象。
(五)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方式为实地考察或函调,主要考察引进对象遵纪守法、德能勤绩、在编在岗、师德师风、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
2.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选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审定公示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定引进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政策在用人单位核准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数内重新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确定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办理调动、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
四、其他
1.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不服从岗位安排者,取消引进资格。有以上情况之一的三年内不接受引进报名。
2.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68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
附件:1.2021年 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2.2021年新余市市直学校引进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人才报名表.doc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中共新余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