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准考证领取事项。考生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见准考证,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6月22日至6月25日;领取地点:浠水县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13--4285878。
4、笔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综合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基础知识》
(3)地点:详见准考证。
5、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可不核减岗位,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布岗位计划取消、核减及保留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日后10天内,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说课、说课+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对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布。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5天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公告应包含面试时间、地点、面试纪律及注意事项等考生考前必须知晓的事项。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未达到竞争比例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并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布。
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2、计分办法。《综合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共2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于2021年6月9日前向浠水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566号县二小路口,县人社局3楼303,联系电话:0713-4253388)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3)、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5分]×40%=笔试总成绩。
4、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基础知识》。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特别说明: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审定,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考察等报县人社局审核。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备案
经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招聘工作结束后,县人社局将招聘结果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八、防疫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须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附件1:浠水县教育学校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浠水县事业单位2021年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性加分审核表.xls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