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超过30人(不含)的,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超过30人(不含)且不满80人的,初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两道题,3分钟答题时间)组织;超过80人(含)的,初试采用笔试的形式(按岗位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组织。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同一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0名进入面试人员(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初试成绩、初试岗位经初试后确定的面试人员及非初试岗位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计入总成绩。
3.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同一招聘岗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笔试)。
(二)笔试前资格审查
对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笔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及《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须与网上报名登记表同底版)。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于体检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东营市合同制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凭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报考。
(4)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笔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根据现场资格审查情况,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按岗位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共一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学科教学基础知识(另含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与体检
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进行面试复试,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未经同意,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笔试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组成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对招聘的人员控制总量教师的有关管理规定
人员控制总量教师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依据《关于区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垦编办发〔2018〕2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
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招聘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并保持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以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46-2567272、13793999892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东营市垦利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