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新乡学院网站及时查看(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相关招聘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海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方向的,需按岗位要求出具所学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材料;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其他要求的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按照(1)-(6)的顺序排列、装订,审核原件后复印件学校留存。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学校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比例,如比例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但从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特殊情况由新乡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含专业试讲、专业答辩和实操(部分专业有实操要求),面试有实操要求的,根据面试工作方案执行。思想政治辅导员岗位,面试包括理论宣讲、知识问答、案例分析三部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在新乡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对于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新乡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人事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2021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学校报到,由学校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学校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学校做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信息查询
新乡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682565
监督电话:0373-3696591、0373-3682526
五、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开展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要求,在新乡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制定招聘防疫措施,确定招聘防疫措施,确保防疫人员、防疫物资、场所消杀、健康识别、交通疏导等防疫措施到位,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第27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终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五)本方案由新乡学院负责解释,《方案》中涉及的时间内容以本批招聘发布的公告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 新乡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计划一览表.doc
附件2 新乡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索引(网址)
http://www.eol.cn/e_ky/zt/common/zyml/
咨询电话:0373-3682565
新乡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