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其它个人求职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西林县教育局人事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人事股),联系电话:0776—8667696,0776—8667697。
(四)面试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统一采用试讲(模拟上课)方式进行,考生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范围人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
3.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内容:现行初中七至九年级教材相应学科中的内容1课时。
6.面试流程:应聘人员按学科分类分别到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之后每位应聘者提前20分钟抽试讲内容课题签并备课,试讲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待试人员在候考室里等候,不得参加旁听。
7.评分标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四个要素,各要素具体分值参考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8.评定办法:每位面试评委根据考生的面试情况,在《2021年度西林县招聘教师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上逐项评分,并计算总得分。对各位评委所给分数,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得分的平均值作为该要素最后得分;各要素最后得分之和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如果出现分数并列,取评分表第二项教学实施能力高分为准,再并列取第一项教学设计能力高分为准,依次由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高分为准。待试讲工作全部结束后,集中公布面试成绩。
9.面试命题方式: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提供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
10.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面试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委编办等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全程参与,接受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面试成绩及排名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进行面试时,成立面试评委组,每个考场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评委要求具备中级职称两年(含两年)以上。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评委按考生面试序号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考生须按评委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凡不按评委指定的题目进行试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中教学实施能力高分确定,如果教学实施能力成绩并列,再由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试讲)评分表中教学设计能力高分确定,依次由知识运用能力、基本素养表现得分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通过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
2.考核办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对有违纪违法记录或有违背师德师风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六)体检。
由县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上级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七)聘前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
(八)确定聘用人员。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育局按程序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布聘用名单。
由县教育局将聘用人员名单在西林县政府网、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公布,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十)集中培训及上岗任教。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招录特岗教师的有关要求,我县将对聘用人员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2021年8月31日前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
由县教育局于2021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2021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西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西林县教育局人事股0776-8667696,0776—8667697。
监督举报电话:
西林县教育局监察室0776-2604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