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补充报名
1.补充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至6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0598-8222954。
2.补充报名方式:本次补充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非2021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包括:《2021年三明市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提交至三明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人事科418室));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2021年三明市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就业推荐表、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提供笔试合格证明)原价和复印件一份。
3.通过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需到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属紧缺急需人才或特殊情况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与具体要求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在三明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考生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1:1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加试一场面试,加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后的面试成绩排序;报考者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由各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在编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中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从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如体检和考察对象为2021应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待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后再进行体检和考察。若因未能按期取得与岗位条件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四、工资待遇
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五、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通告、变更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具体事宜在三明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smjy.sm.gov.cn)单位校园网等发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98-8231209。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复核、领取面试通知书及参加面试时需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行程卡(闽政通APP),配合安检人员测量体温及提供防疫安全承诺书(附件3)。
(二)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三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1.2021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研究生和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三明市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防疫安全承诺书
三明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