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0候考室工作人员引导第01号面试考生到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0分钟(其中幼教为15分钟;小学心理健康、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2分钟),根据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1名面试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每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备课室工作人员发放面试试题和备课纸,并再次审验面试考生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备课室。
4.8:40备课室工作人员引导第01号面试考生到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幼教为15分钟;小学心理健康、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2分钟)。以后每隔10分钟(其中幼教为15分钟;小学心理健康、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为12分钟),根据确定的顺序,依次引导1名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面试考生除发放的《面试证》、备好的教案外(面试试题留在备课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包括身份证等)进入面试室,不得向面试考官介绍、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
5.考生面试完毕,在得知本人面试成绩后,须立即离开考点。
(二)面试纪律
1.考生一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教材、资料等进入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
2.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证》参加面试。
3.考生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共同维护面试工作正常秩序。工作人员发现面试考生不听从管理、甚至扰乱面试秩序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
4.考生须端正态度,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①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备课用笔外,携带通讯工具和教材、资料等进入候考室的;
②除《面试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备课用笔外,携带通讯工具和教材、资料等进入备课室的;
③除《面试证》和在备课室写好的说课稿外,携带通讯工具和教材、资料(含身份证)等进入面试室的;
④向考官介绍、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的。
六、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考生个人面试成绩。工作人员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
七、面试工作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星期六),考生上午7:10进入考点。
(二)面试地点:崇仁县第一中学(新校区)。
(三)面试考点管理
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应试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核盖章的)进入考点。应试人员、面试考官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前均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相关人员统一管理,隔断与外界联系。应试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封闭的状况下,临时抽签确定应试人员说课顺序。
八、预录与体检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占比。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两者之和为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200)+面试成绩×(60÷100)];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两者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100)+面试成绩×(60÷100)];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两者之和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200)+面试成绩×(50÷100)]。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笔试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学科专业成绩相同,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全日制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者优先;如都属全日制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将由崇仁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2021年7月19日体检对象(含特岗考生)带好有效身份证、个人人事档案、1张二寸免冠照片(报考幼儿园岗位须提供2张)、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市街道办事处出具;在编在岗教师由服务单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到崇仁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查。现场填写《体检表》个人基本信息,领取《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查证函》,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于7月21日前交崇仁县教体局人事股。2021届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也可由毕业院校出具遵纪守法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逾期未提供有关个人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含特岗考生)到指定医院接受身体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体检对象复检应在第一次体检报告出来后15天内提供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不合格或逾期提供复检结果,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审核与报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组织政审,根据政审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崇仁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无异议报县政府审批下发抄告单。
十、聘用与派遣
经政审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并派遣到相应学校任教,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如遇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试用期内不得借用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也不得擅自将小学教师安排在中学任教或将教师安排在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否则试用期考核定为不合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教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新聘用人员于2021年秋季开学持证上岗,服务期不少于5学年。特岗教师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所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应按照我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含疾控中心)发布的最新文件要求执行(可到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查询文件和紧急风险提示)。入闱面试考生应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开展防控工作,现场主动扫“赣通码”和“行程卡”并出示给工作人员查看。考生非必要不外出,尤其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行程及健康情况如有瞒报、漏报行为,将影响其聘用资格。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须自备口罩,面试当天须提交本人近14天行程及健康情况承诺书。
十二、本《面试公告》由崇仁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取得学历学位承诺书
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
3.崇仁县2021年招聘教师面试(说课)教材册次.doc
(请点击下载)附件下载.doc
崇仁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1日
特别提示:
教师招聘各相关事项及通知将在崇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已入闱招聘各环节的考生及时关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