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需提供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的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复印件)。请事先按顺序整理,并将复印件装订后,提供现场审核。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可暂用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复印件代替,进入体检时必须提供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同时现场签订《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
(5)以2021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和由考生本人出具并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陈述申辩。
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和微信号公众号、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南通汇通人才网(www.ntrc.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内容。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报考体育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和专业素质测试方式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各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模拟上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学科教材。
面试时备课时间为40分钟,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模拟上课内容为第一课时,报考英语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一律用英语模拟上课,其他考生一律用普通话模拟上课。模拟上课时须进行必要的板书。
专业素质测试内容及需自备相关材料如下:
小学体育(岗位代码07):①口令及队列队形(20分);②球类: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毽球任选两项(30分);③体操类和田径类(20分);④特长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30分):考场提供体育器材,特殊器材与音乐自备,可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面试的合格分数线。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模拟上课成绩即为其面试成绩。报考体育教师岗位考生的面试,按模拟上课成绩占40%、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其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和微信号公众号、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南通汇通人才网(www.ntrc.cn)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现场择校、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收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21年毕业生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网站(www.stpac.gov.cn)和微信号公众号、苏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微信公众号、南通汇通人才网(www.ntrc.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现场择校
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周内,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组织考生现场选择聘用单位。现场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聘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报苏锡通园区组织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同时,由聘用单位安排岗前培训和培养计划,并安排跟岗锻炼和顶岗实习,全程进行跟踪培养。
拟聘用人员应在《苏锡通园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
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六)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现场择校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苏锡通园区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苏锡通园区政府和社会事业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苏锡通组织部门参与并给予指导,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985027(苏锡通园区纪工委)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9196681(苏锡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江苏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