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公开考试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负责,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考《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1)笔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地点为麻城市思源学校。
(2)笔试类别:根据招聘岗位特点,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一个类别设考,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3)命题及阅卷工作:笔试命题由按规定异地命制,抽调专家封闭阅卷。
重要提示: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或说课等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公告。
3.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1年7月31日。
4.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40%=笔试总成绩。以上各项分数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麻城市教育局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通过麻城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与管理
(一)选岗。高中、中职教师报考到具体岗位,不另行选岗;幼儿教师根据岗位代码按照“总分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原则进行选岗。
(二)聘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对不服从分配或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报名日、考试日前14天内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入、过往史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并提供最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所有参加招考的考生,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其它事项
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麻城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麻城市教育局0713-2995866
麻城市人社局0713-2991117
附件:
2.《麻城市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