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综合知识30分。综合知识主要涵盖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课程改革相关内容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学兼财务”岗位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财务相关专业知识)。
4.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健康码(手机出示)。三者缺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①健康卡为“绿码”、体温正常(不高于37.3℃)的考生,出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②健康卡为“黄码、红码”或者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或者体温异常(高于37.3℃)的考生须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原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考,否则不能参考。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在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B类岗位、D类岗位、E类岗位)
1.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B类岗位中小学语文-B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其余岗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湘潭经开区官网资格审查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2021年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高中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完整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笔试准考证;⑥会计从业资格证或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证(初中教学兼财务-D考生须提供);⑦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如提交材料和证件无法认定或不齐全、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等情形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B类岗位、D类岗位、E类岗位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审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属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人选。
当A类名优特教师-A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大于50人时,该岗位先进行答辩,按照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当C类岗位中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大于50人时,该岗位先进行答辩,按照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答辩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见湘潭经开区官网相关通知公告。
3.面试方式:
面对评委上一堂微型课(试教),A类岗位的考生试教学科为教师资格证相对应学科,“初中教学兼财务-D”岗位的考生任选一门初中学科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小学信息技术(编程)、幼儿园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小学音乐(声乐)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以声乐相关内容为主,小学体育(乒乓球)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乒乓球技能,小学信息技术(编程)岗位技能测试为上机实操,幼儿园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幼儿园管理知识答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证不齐者不能进入考场。
(五)成绩合成、排名和选岗
1.成绩合成。
B、D、E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A、C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就是总成绩。
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B类岗位、D类岗位、E类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进行排名。A类岗位、C类岗位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荣誉和实绩等情况进行评分,评分最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招聘单位为经开区范围内公办小学、经开区范围内公办幼儿园,且岗位计划数大于等于2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选岗对象。同一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学校。选岗出现放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4.入围选岗对象及选岗时间、地点见《选岗公告》。《选岗公告》在湘潭经开区官网上发布。
(六)体检
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照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经开区官网(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聘用人员服从区教育文卫局统一安排到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在湘潭经开区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正式聘用后的教师,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六、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在职在编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电话:湘潭经开区教育文卫局0731-52379377
监督电话:湘潭经开区党群工作局0731-52379500
举报电话:湘潭经开区纪工委0731-55512388
附件1:2021年湘潭经开区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1年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