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辛老师,0538--8937086。
请考生务必尽快寄出,以免影响考察。
2.递送材料
进入考察范围的泰安市以外的考生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向考察组递送如下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个人总结》用纸(见附件2),手写个人工作总结交考察组工作人员。个人总结具体包括:考生的基本情况,近2年的学习和工作简历情况,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组织纪律、能力素质、奖惩情况,应回避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不少于800字,落款处签署姓名和时间。
(2)考生手写《自我评价材料》(式样见附件3),不少于800字。
(3)自行下载《2021年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察表》(见附件4),A4纸双面打印;按照考察表中所列项目,认真阅读填表说明,逐项填写完整,并到有关部门盖章。
(4)学历彩色复印件、学位证书彩色复印件(招聘岗位不要求学位的可不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考生本人签字。
(5)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面试资格审查已提交的不用重复提供)。
(6)人事档案。档案必须规范整理,密封完好。
考生封发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并将考察表等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及名称、本人姓名、材料名称。
将(1)--(6)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后邮寄。
四、其他事项
1.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应于8月20日下午15:00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声明。放弃声明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上),内容为“本人自愿放弃2021年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xx岗位(“岗位代码”—“岗位名称”)考察资格”签字摁手印,拍照后发送至邮箱a8938350@163.com。对自愿放弃却不出具自愿放弃声明的考生列入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2.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应聘资格;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对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考察是整个招聘过程一个环节,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请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电话不畅通联系不上影响考察的,后果自负。及时关注泰安高新区网站(http://gxq.taian.gov.cn/)通知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38--8937086
提示:2021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发布的信息以泰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附件:
1.2021年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一阶段考察人员名单.pdf
4.《2021年泰安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备案制)教师考察表》..docx
泰安高新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