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二)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同一岗位进入考试环节的原则上不超过50人。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排球教师岗位除进行试讲(即模拟讲课)和答辩外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名单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考察人选。
相关部门成立考察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察工作。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查考察对象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所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核档案时,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九、聘用管理
1.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将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2.聘用管理。引进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办理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威海市环翠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相关人才政策
按照《关于实施“英才汇翠”计划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的通知》(威环发[2020]2号)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聘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的生活津贴。教育系统录用的全职从事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的工作津贴。工作津贴和生活津贴不重复享受,连续发放3年;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还可享受连续工作满3年,从第4年起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200元、800元、500元的住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连续工作5年内,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还可分别申请12万元、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住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现场报名(考试)前14天起,考生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于现场报名(考试)当日填写并上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考生须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前应主动出示,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且无健康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在考点期间,考生应尽量全程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
4.考生于考前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非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申报,并严格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参加面试时,应携带考前3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5.本次考试将随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cui.gov.cn/),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十二、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5310285、0631-5311256
附件:
附件1: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属学校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2: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属学校2021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5:国内“双一流”高校和2021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名单.doc
中共威海市环翠区委组织部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