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资格复审
考试前学校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宁波开放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
(三)考试
专任教师岗位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开放大学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在试讲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试讲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开放大学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开放大学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2022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开放大学网站(www.nbo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校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0574-87212808来老师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开放大学人事处(宁波市江北区文教路1号)
邮编:315016
电话:0574-87526375,邮箱:louyy@nbou.cn,联系人:楼老师
宁波开放大学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