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
2.审查方式:由工作组按照已发布的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审查结果公示: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审查结果。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考核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管理、幼儿园课程、幼儿卫生与保健、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园法规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确认地点: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教师(教练)工作股。
3.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
(3)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果出现岗位空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2.面试的形式、内容和分值。
面试采取现场展示的形式。面试内容包括绘画、钢琴弹奏、声乐、舞蹈、模拟教学。总分100分,其中绘画、钢琴弹奏、声乐、舞蹈各占15%,模拟教学占40%。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因面试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绘画30分钟,钢琴弹奏、舞蹈各不超过3分钟,声乐不超过2分钟,模拟教学备课时间1小时,现场展示不超过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面试注意事项。
绘画统一要求简笔画,专家统一命题。钢琴弹奏、声乐、舞蹈面试题目和曲目考生自选,可自弹自唱(钢琴弹奏和声乐两项同时完成)。考务组统一提供钢琴和绘画用纸、笔、橡皮等。钢琴乐谱、服装、道具等由考生自备。舞蹈考试考生提前将配乐提交考务组,因未按时提供配乐或乐曲效果不佳等原因影响考试成绩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声乐不支持音响和配乐。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七)总成绩折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报考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空额,不再递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岗位分配
岗位分配采取“名次优先、现场选岗”的方式,现场公布设岗学校岗位需求信息,拟聘教师按照招聘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项目生”岗位人员选岗在其他拟聘教师之后进行。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工资待遇
1.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2.被聘人员落实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招聘顺利实施,成立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教练)工作股,负责考试报名和相关考务工作。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为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公开招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者需准确填写、核对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4.根据招聘工作的步骤,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和公示,招聘期间由于突发疫情而导致招聘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按县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调整日程安排。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附件:
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