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主要测试岗位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教育知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笔试结束后安排集中阅卷评分。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是按照岗位类别或专业,对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及经验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3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取100分制评分,由考官现场评分。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
宣传干事、德育专业教师、心理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三个岗位按卷面分数计成绩,制糖技术、音乐、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平面设计专业教师等五个岗位按照(笔试分数×40%)+(专业技能测试分数×60%)计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作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只是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条件,不计入后面的总成绩。
(4)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24小时内(如遇周末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作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开考比例
若招聘岗位需求人数与该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开考比例,须经报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如笔试已经同意降低,面试环节就不需重新申请)。
(3)面试公告发布
面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发布5个工作日后进行面试考试。
(4)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①宣传干事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评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②制糖技术、德育、音乐、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平面设计专业教师以及心理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等七个岗位采取试讲的面试方式,按100分制评分,试讲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试讲主要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仪表教态、试讲整体效果等几个方面综合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试讲内容范围为与应聘岗位相应专业有关的专业课程内容,具体试讲内容及试讲方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5)面试合格分数线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其中,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因应聘人员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应聘者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招聘的下一程序。如某岗位所有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6)面试成绩计算
①宣传干事岗位: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②制糖技术、德育、音乐、电气自动化、机电一体化、平面设计专业教师以及心理学专业实习指导教师等七个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核程序,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发布
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考场考生面试成绩及相应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全部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和相应岗位排名将于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如遇周末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当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公布。
(四)考核
1.面试结束后,学院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第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递补考核人选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考核以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学院组织其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某岗位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以上规定条件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组织考核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广西轻工技师学院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应聘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六、疫情防控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招聘考试程序及工作要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167号)和《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人事考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在现场报名、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环节,考生均须提交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5),排队等候时人与人之间均应保持1米间隔,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本人健康监测、管理等相关事项。
请应聘人员务必关注并执行广西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凡违反属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4820979。
(三)招聘联系方式及联系人:0771-4883585,彭老师
1.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广西轻工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广西轻工技师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