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负责审核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主管部门在资格比选前对初审合格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者不得同时报考衢江区教育局招聘的两个岗位。
4.资格比选
资格比选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一个岗位2个以上计划数的一般按不低于1:2确定入围面试面谈对象。个别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可以按照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入围面试面谈。
5.面试面谈
面试面谈原则上安排在现场报名当天或次日进行(当场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一般以答辩式面试的方式考察应试者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及适岗性等基本素质。面试面谈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谈的,视为放弃资格。
6.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面试面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面试面谈结束后签订就业协议,放弃人员应签书面声明。
7.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可在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和标准执行。
8.公示聘用
经面试面谈、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如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且不符合放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期限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因人员放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未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按相关规定不予续聘。
公示期满后聘用为衢江区在编教师。聘用手续办完后,须与学校签订服务期为五年的聘用合同。
四、有关要求
1.招聘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若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所列回避情形,应回避,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
3.整个招聘过程,严格执行衢州市及高校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确保人员安全健康。
咨询电话:0570-3838580,8036313;邮箱:qjqjyjrsk@163.com。
附件:1.衢江区赴高校招聘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计划表
2.衢州市中小学校赴高校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3.衢江区招聘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专业参考目录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