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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人】(2)

时间:2021-10-20 09:48:32 点击:

3.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15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二)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

加分确认及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通知。

1.现场加分确认

现场加分确认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

逾期未办理加分确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并取消其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提交《报名暨加分申请表》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需要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属于黔西南州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及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普安县户籍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办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通知。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均参加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本人《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一式2份;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1份;

(4)教师资格证书资料(已取得证书的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2021年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数据状态为确认通过的截图)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有效户籍材料(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县招聘办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提交的《报名暨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招聘办将依次进行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无生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幼儿园教学相关内容。

(三)面试分值。面试总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者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另行通知。

(五)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成绩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政府网站查询方法:打开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依次点击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及招聘栏查看。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次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对象。体检对象以县招聘办公布的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无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体检。

八、选岗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办组织体检合格人员选岗(选定具体的学校),选岗顺序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九、考察

体检合格且选定具体岗位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招聘办组织按照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进行入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师德表现、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属于《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中限制不得担任教师的人员;

3.《简章》中规定的不得报考的人员;

4.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5.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聘用及备案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招聘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更改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构成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须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违反聘用纪律的考生,无论进入到招聘的哪项程序,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等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各用人单位、招聘办等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在进行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线下对接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3)要求做好防疫工作,要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二)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上进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业务咨询电话:0859-7236355(普安县教育局政工股)

纪律监督电话:0859—7232166(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附件:

1.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职位一览表.xlsx

2.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暨加分申请表.doc

3.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docx

普安县2021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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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武教师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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