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http://cxinw.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不少于10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本次岗位招聘。
(四)考核。新闻与传播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初步面试、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1.初步面试
初步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初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公布。
3.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环节,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各占面试总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及面试时间安排以新闻与传播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4.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30%。
(五)确定拟聘人选。新闻与传播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029)85310389
电子邮箱:xcybgs@snnu.edu.cn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逸夫传媒教育楼二层220室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