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面试前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各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1.表格下载
资格审查所需《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登记表》、《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大学生报名登记表》、《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地区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包括研究方向)、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除上述内容外,残疾大学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户籍证明。因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依次递补。
考试实行承诺制,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确定面试人选
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以及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人员,可列入面试入围人员范围。
(三)面试方式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确定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九、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对考察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二)体检
体检由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医院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人社部门指定2家以上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市级及以上公立专业体检机构备选,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需要复检的,应在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和复检医院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
区市县人社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组织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十二、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
2.考生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陆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3.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报告在考试前14天内有无国(境)外或国内划定为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出书面承诺,填报《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不填报以及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提供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当次考试准考证上要求的证件为准)原件;纸质准考证;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辽事通健康码”(绿码,不得使用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不得使用截图),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
(3)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4)考前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5)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
7.除身份验证等工作需要外,参加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用过的口罩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8.考试结束后,考生按规定路线按楼层错峰离场,迅速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相关部门对各类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9.建议考生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10.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二)咨询服务。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招聘计划中具体岗位的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5.6.8.9.10
https://rsj.dl.gov.cn/art/2021/11/4/art_4341_1972481.html
附件1.2021年大连市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2.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3.2021年大连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4.2021年大连市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5.《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6.《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登记表》
附件7.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大学生报名登记表.doc
8.《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9.《2021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西藏索县籍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10.《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