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放弃应聘的退还考务费。应聘人员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应在11月12日12:00前与人事处王老师联系(0531-86526132)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有本人签字的《山东女子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自报名系统中导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以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内容主要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确定,教辅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笔试前通过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wu.edu.cn/)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教辅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知识、业务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wu.edu.cn/)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审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女子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531-86526132王老师
投诉举报电话:0531-86526878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附件4),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人员须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笔试当日将承诺书提交学校方可参加考试。
八、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证明材料模板
附件3-3:能够按时提交《在职人员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承诺书.doc
山东女子学院
2021年11月4日